——《約翰福音》第3章第16節
延續上篇探討宗教的所謂“大愛”是排他`並非真正包容的,當應用此邏輯於政治層面,就會造成災難性連鎖反應,歷史上不乏例子。
綜觀人類歷史由神性主導變成世俗主導,逼使宗教衰退,除了是整體社會功能趨向細分`思想轉向科學理論`注重效益外,個人認為真正內在的原因,是人找回了自己的責任,不再沈迷流於空泛的宗教口號和神話。換句話說,人了解到現世的”人性“比虛幻的“神性”更切實,對推動人類文明有更大效益。
自八十年代開始,便不斷有關當代世俗化理論的爭議出現,我們暫且撇開社會學層面學術討論不談,單純從近年社會趨勢,宗教激進化和對立頻繁來看,有人會以新型帝國主義(美國為首)出現侷限和缺陷解讀;經濟學者則說是資本主義失衡;也有人以中東複雜的民族鬥爭角度切入,主流媒體都小心翼翼的以宗教文明衝突,試圖為伊斯蘭國崛起解說。但較少從解構“大愛”這點著手。
西方國家大部份的建立都基於基督倫理,無論是社會道德`秩序`福利制度等,都以照顧關懷弱勢`少數為主,以彰顯基督大愛精神,很可惜伊斯蘭教並無此說法,根據可蘭經只對同信仰的教徒施恩,異教徒除外。故此,與基督“大愛”精神相悖,令回教徒無法認同西方主流,感到格格不入,難以相容。對於西方經濟霸權壟斷,更是痛恨,配合僵化的教條主義,恐怖主義由此滋生。
要解決恐怖主義的繁衍,很困難。除非資源分配能更平等,對不同文化更寬容,這是許多左翼提供的辦法,但現實政治絕不可能。要既得利益者讓出資源主導權,要人民解除對陌生文化的恐懼,甚至有人提出消除國界的臆想,基本上沿木求魚。因為被視為“弱勢”的伊斯蘭文化,無論對女性`異教徒基本上不包容,就算同是教徒也有資源分配不均問題,中東富可敵國的國家不會讓出其財富予其他窮回教國家,更不會收容難民。何以要求西方國家包容和收留呢?還有更荒謬的責任顛倒嗎?
要達到無條件的“大愛”,必須回到個人“責任”問題。除了當個教徒,還必須承擔身為家庭`公司`社會乃至國家成員的責任,只要履行所有責任,才有資格談“無條件”分享。因為要符合基本的責任都需要資源,自身難保還談什麼將“大愛”推而廣之?眾多民族中,強調「個人責任」的首選德國人,亞洲有日本人。這兩個國家的政府無需日夜強調清潔衛生`環保`社會文明。。。等問題,因為其國民每一天都在做。其福利制度沒有被濫用`科技自然環境共融`民族文化完整保留,核心的原因不是“大愛”,而是適度的保護,人民都明白自己的「責任」所在。
回到我國,當資源已被大多數族群壟斷`其宗教不得挑戰`更有皇權為尚方寶劍,不能逾越。少數備受欺壓`邊緣化,其文化價值`經濟力量不斷褪色,要談“包容`大愛`共融“的應該是大多數族群而非少數,但這畸形扭曲的社會,就是有一大群自以為是的”大愛族“,每天在散播毒素,要求少數放棄自己與生俱來的權益,來遷就大多數,就算被打壓也不能還手,文化被侵害也得默默忍受,要生存就需先”讓“大多數奪得資源,只能在剩下渣滓中苟活。如此荒謬的處境,少數竟然忍受了超過半個世紀!為何左膠強調的大愛,少數不值得分享呢?是因為少數天生就有原罪,必須如耶穌般被送上十字架受酷刑贖罪,才能獲得救贖?
到底是生存在這個國度荒謬?還是“大愛”本身荒謬?由你來定論。我不會從心靈雞湯`吃飯旅行`新紀元偽科學`陰謀論中尋求解脫,反之,認清現實,拋開虛幻的想像,站穩腳步,由負「責任」開始,至少當個合格的“人”,不然免談。